目前分類:初等考介紹 (9)
- Nov 19 Sat 2011 11:44
4科選擇題,卡位公務員超EASY!
- Nov 11 Fri 2011 19:35
初公開!初等考之選擇題技巧大解密!
沒看錯!即使只考選擇也是大有學問,尤其初等考差一題就是上榜落榜的關鍵,站長就把多年來探聽的「私房秘技」傳授給大家,強烈不建議跟跟朋友分享囉(笑)!
- Nov 04 Fri 2011 14:16
大公開!初等考上榜秘笈
- Oct 26 Wed 2011 23:16
初等考/地方特考五等簡介
- Sep 26 Mon 2011 00:06
我該報考哪個類科?
初等考沒有學歷和科系的限制 但還是建議大家了解工作內容和分發單位後 再決定要報考哪個類科
類科 |
分發單位 |
工作性質 |
一般行政 |
五院八部及各級國營事業機關之行政部門、經濟部商檢局、行政院主計處所屬機關、各縣市鄉鎮區公所、衛生局、環保局、各級學校單位。 |
處理公文收發、檔案管理等一般文書行政業務、一般行政管理、速記、議事、事務管理、倉庫管理、物料採購、出納、打字等。 |
社會行政 |
中央健保局、勞保局、勞工局、內政部社會司、國民就業服務中心、行政院衛生署、職訓中心。 |
社會團體之申請許可及其會務、財務之輔導、各合作社人員講習、宣導合作教育、社區發展的推行與執行工作、兒童、少年、婦女、老人等福利業務。 |
人事行政 |
五院八部及各級國營事業機關之行政部門、行政院人事行政局、銀行人事室、中央人事處暨各所屬人事機構、考選部等。 |
辦理考選行政、人事行政、人事管理等相關業務。 |
教育行政 |
教育部、教育局、學校單位學務處、出納組等。 |
多為學校幹事、高考例如督學,工作內容多為行政工作規劃,如:校地勘查、學區規劃等。 |
地政 |
市政府地政處、城鄉發展局、地政事務所。 |
辦理地政、土地徵收地價、出納及臨時交辦事項等業務。 |
勞工行政 |
行政院勞工委員會、勞工保險局、勞工局。 |
勞政業務、勞工行政相關工作、辦理有關勞、農保、就保、勞退及國民年金等相關業務。 |
政風 |
中央政府各機關、各級民意機關、各級公立學校單位之政風室、政風處等。 |
辦理政風業務、政令宣導及肅查貪瀆各項業務。 |
財稅行政 |
各區國稅局、縣市政府機關、稅捐處、稅捐稽徵所。 |
稅務工作、辦理國稅業務。如:查稅、受理繳稅、稽查、稅務資料處理、歸檔建檔、例行稅務受理。 |
金融保險 |
勞工保險局、臺北市動產質借處。 |
辦理有關勞、農保、就保、勞退及國民年金等相關業務,協助辦理質物鑑定、估價、核貸及電腦處理或現金收付及保管等業務。 |
會計 |
司法院會計處暨所屬主計機構、各部會所屬會計室、各政府機關及學校會計處。 |
綜理各項會計業務,管理機關內部經費,從年度預算編制、使用、核銷、審計等事項。 |
經建行政 |
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、各縣市政府。 |
辦理經建行政、工商發展登記、工商輔導管理、公用事業管理、觀光行銷等相關業務。 |
電子工程 |
各縣市政府、經濟部智慧財產局、國防部軍備局、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、廣播電臺。 |
AM、FM發射系統、成音工程設備保養及維修等相關業務、裝備維修及支援、辦理專利申請案審查、辦理資訊系統管理及維護作業。 |
統計 |
最常見的除了行政院主計處外,也可能被分發到各級單位,如警政署、司法部門等。 |
政府統計工作包含了公務統計、統計調查、職務上的應用統計及其他應辦之統計等項目,各有不同的重點面向。 |
資料來源:公職王資訊網
- Sep 25 Sun 2011 23:57
初等考歷年各類科錄取名額
當考選部各類科需用人數公告時,大多只是為暫定缺額。
由於公務人員考試與任用密切配合,為符合此一目標,現行公務人員考試完全依分發機關提報之任用計畫辦理,足額錄取後,又往往因在學、在役人員之申請延訓等原因,而使考用之間難以配合。另為使用人機關於年度中仍隨時有可用之人,得視考試成績酌增錄取名額,列入候用名冊,於正額錄取人員分發完畢後,由分發機關配合用人機關任用需要依考試成績定期依序分發任用。
考試類科 |
98年 |
99年 |
100年 |
一般行政 |
250 |
372 |
283 |
人事行政 |
19 |
12 |
7 |
教育行政 |
5 |
4 |
9 |
社會行政 |
41 |
26 |
13 |
地政 |
15 |
16 |
17 |
勞工行政 |
113 |
19 |
16 |
政風 |
- |
9 |
7 |
財稅行政 |
103 |
52 |
56 |
金融保險 |
45 |
2 |
36 |
會計 |
41 |
41 |
30 |
經建行政 |
24 |
9 |
9 |
電子工程 |
14 |
14 |
9 |
統計 |
10 |
4 |
5 |
資料來源:公職王資訊網
- Sep 25 Sun 2011 23:54
初等考試時間與資格